相关部门对月租费的解释:每条电话线都占用通话资源;即便不通话,也要占用设备资源,而且电话是针对一家一户的。电话用户租用的是电信部门的通话资源,所以要缴纳相应的租用费用,即电话月租费。
专家对月租费的态度:以前在计划经济时代,由于安装、使用电话的人少成本高,所以才收取月租费的。在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使用电话的人越来越多,应该早早终结政府干预行为。这种经营成本应该由电信行业自己来承担,不应通过月租费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,让消费者为其经营成本“买单”,否则是违背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公平交易原则。比如自来水公司、燃气公司、公交公司从来没收取“月租费”来维护水厂、电厂和公交站牌,只按用户的使用量来计量收费,而电信部门的做法是,除收取“月租费”外还按次计时另收通话费;而且即使不打电话也要交费,超过一段时间不交就会被“销号停机”。按通行市场做法应该取消电话月租费。
用户对月租费的态度:作为普通用户,也就是纯粹的消费者而言,当然希望月租越低越好,完全取消更好。但用户并不是拒绝运行商所有的收费行为,对于合理的费用,用户并不反对;反之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收费,任何人也不会愿意承担。